光理設計/照明中之光涵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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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明中之光涵構

 

自人類文明始,便伴隨諸類型式之光的運用,誠如石井幹子 (Motoko Ishii) 在其照明設計作品專集「光無限」開宗明義寫道: 光、明、輝、照、晶、炫、燦、熙等漢字表達了相關於光的不同概念; 而每一個字亦代表光本身之細微差異,即光的狀態、明亮程度和強度。愛迪生以來已發明了許多的光,多過於一般人所知道如何去運用的; 也正因人工光源比自然光容易控制,富於想像力的照明於焉成為無限之可能性。唯有對光本身之性質及構成有了基本的觀念後,吾人才能進一步瞭解照明之運用與其變化之無窮。

光的行為、屬性與照明的設計運用有密切的關連,其包括光的組成及視覺表現: 前者即光的物理性質,尤其光在幾何學上的路徑,因為光線是遵守此一定律的,是故光學控制為燈具設計之基礎; 後者可塑造空間之表觀效果,常直接影響觀者之心理反應。此兩類特性為照明設計所常見並賴以創作更豐富之視覺環境。

 

1. 光的行徑
幾何光學上最基本之定律即光沿直線前進,且能夠被反射、吸收、透射與折射。這類光學定律的運用可藉以下三例來說明
: 羅馬的聖彼得教堂,圓拱頂之窗口直射進的光束穿過45公尺高的殿堂,並藉由大理石拼花地坪向四周圍反射,不僅勾勒出神聖的意象亦提供白晝足夠的半間接照明 (1) ;原廣司設計的游喜奄則利用南向的狹長窗引進自然光,加上經由窗邊鏡面之反射,兩道光線連續映照在過廊地坪,形如一股韻動的氣勢 (2) ;而 James Carpenter 則同時應用光反射與透射的原理在 Sweeney Chapel 的照明設計上,其將雙色反射玻璃水平安裝在朝西的立面,可隨日光軌跡沿牆面變化反射與透射之彩色圖案,交織成動態的幾何構圖 (3) ,在夜間則由人工光源延續此照明效果 (4)

2. 光與影--圖案與韻律
光與影或亮與暗並非敵對的概念而是相互依存、互補的現象
(5) 缺少了陰影或暗面,光所欲傳達的訊息與營造之效果便會因此失色不少。一均質照亮之空間就好像多雲的白晝--單調且乏味; 亮度變化及光影互動的確能增添空間的多樣性、提供視覺的趣味與生動。例如特殊或連續連週期的貝扇光形、植栽投映在天花板的婆娑枝影 (6) 或被窄角光束強調的小雕刻,均可賦與空間特質與個性、影響觀者意識並激發視覺感受。此外,吾人察知三度空間之形體和紋理亦依賴光與影之關係,譬如漸層式照明 (Grazing) 能強調光與影的變化與深度感,若或多或少的集中光線更可彰顯物體之質感紋理 (7)

3. 光的質/
光的質、量與分佈特性影響空間的使用及視覺活動的進行。事實上吾人並看不見照度,而是經由物體反射入眼睛的亮度
(亮度即被照面上每單位面積所反射出來的光量)   照明光量的多寡常用以定義空間,進而提示行為與活動狀態,譬如明亮開放的速食店與沉鬱私密的小酒館 (8) ,不僅影響吾人之空間感受,同時亦左右吾人談話的聲量與流動頻率。此外,過亮的照明會沖淡色彩感覺與質感,導致眼睛疲勞,並減弱細部設計的效果。光的品質即光分佈特性,以及光束圖案所傳達之資訊加強或矛盾於所建構之關係或計劃之活動的程度。緣於此故,燈具本身或投射出的光影漸層與建構本體分庭抗禮,甚或另創不相干之光影圖案者皆為不當之照明品質。

4. 光色與色調
光與色彩關係密切,並共同傳遞各種心理性訊息,是故色彩之選擇應與燈光配合一致。不僅同樣色彩在不同光源
(螢光燈或白熾燈) 或者直接或間接照明底下會有不同的色調或看似不同的色彩,相同色相 (色溫) 的光源亦可能具有不同的演色效果。其係因光也是色彩,無論是彩色燈泡、霓虹燈管、日光或蠟蠋,其發出的光譜即由不同比例之個別波長的色光所組成,而色彩感知則是彩色材料反射入射光線波長之不同部份的結果。圖 910  即說明光色的選擇對應於空間之材質 (金屬或木皮) 與色調 (冷或暖) ,進而加強所欲營造之意象 (高科技或高貴穩重) ,唯公共性場所尚需同時考量對人 (臉部、衣飾) 的演色品質。

5. 意象與美學
注重氣氛、裝飾與藝術性之燈光通常是最戲劇性的照明,其以特殊燈具造型或燈光效果存在於空間中,如同畫作或雕塑品般須達到原創、獨特與無法複製之美學價值。此種特性之運用需要正確的光源與光色、精準的燈具位置或仔細的投光對焦,透過此照明方式來輔助營造空間意象或提供觀者之美學感受。例如日本京都東本願寺的吊燈設計,其以燈具本身吸引注意,甚至成為視覺環境中之強勢元素,此照明單元亦如同室內建築的形與面,在視覺上幫助定義一空間,並對室內意象之經營有畫龍點睛之妙
(11) 。圖 1215 係為一百貨公司之藝術展示,其可隨時間變換多種預設燈光形式,使得此方寸之地具有多樣性的美學功能。

上述各項作為一設計媒介,包含各種可能形式之設計元素最基本之原理與最龐雜之應用。自單純的光線直行至複雜的電子控制機制,照明設計者若瞭解此等設計元素愈深,則照明之結果愈佳、創意愈豐富。筆者必須同時強調照明設計之人性因素本質,亦即照明設計不唯是設計者主觀之創作表現,其必須自使用者 (觀者) 之感知出發,並一以貫之在整個設計過程中。

 

    1 S. Peter, Rome, Italy

    2 日本群馬縣,游喜奄,原廣司設計

    34 Sweeney Chapel, Indianapolis, design by James Carpenter  (ILR, 1991/4)

    5 Musium of Fine Arts, San Francisco, 1991 Visual Arts Show

    6 花旗銀行台南分行,筆者設計,康新設計工程公司提供

    7 日本大阪

    8 Florance, Italy

    9 日本千業縣幕張 International Exhibition Hall, 1993 Motor Show

    10 花旗銀行台南分行,筆者設計,康新設計工程公司提供

    11 日本京都東本願寺

    1215 東京新宿伊勢丹百貨1992/4月,lighting by Satoru Sek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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