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文

 

十萬年來,生活經驗的累積形成了文明:這文明包含了一切人文及科技;這文明改善了我們的生活、起居及作息的環境。在這環境中,「光」是重要的元素之一。任何的活動及活動的空間都需要光,因有光才有照明,因照明我們才能看得見,因此光是構成這大環境的重要元素之一。光可以延展我們生活作息的活動時空:在白天我們試著掌握及引用自然光源─陽光及日光,來擴大我們作息的空間範圍;前人用人造光源─火燭、油燈等來延長我們起居時間,這種基本方式一直延續到愛迪生時期。

 

愛迪生將電波轉換成了光波,整個人文史起了極大的變化,隔夜間,這種新的科技引導我們進入了一個“未知”的時代,這新科技所給我們的是一個無比有力的新工具─燈光。此新工具更完全改變了我們的環境及作息規律,不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歸的自然規律;而這新工具為我們這些從事環境設計工作者帶來的是新的創作自由,也改變了環境設計的尺度及範圍,產生了新的造型觀念、新的空間掌握思想、新的視覺要求,及新的整體規劃觀念。對一切空間活動而言,晝夜的界線也因新的人為光而消失了。

 

光所帶來的照明創作自由是我們的權利,這創造的自由提高了我們對生活品質上的要求,當然同時也帶來了好些不良的副產品,能源的流失及光污染的泛濫成了我們的敵人,因此防範因使用光而造成的不良環境的預防也成了我們的課題。

 

近年來,照明的要求早已不是夠不夠亮、看不看得見的問題了,生理、心理同樣重要,照明設計從業者要知道的也就更多了、責任也就愈重了。

 

石曉蔚本著這責任及義務在教職及設計的忙碌生活中能作此書,令我羨慕及佩服。

 

 

 

 

•美國紐約 H.M. Brandston & Partners Inc. 照明設計顧問公司,合夥人暨設計總監

•美國紐約 Parsons School of Design

     建築環境設計系,建築照明設計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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