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urnal: 只能體悟無法言傳的神秘經驗與靈性科學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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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5 Sat., raining, indoor 21.1°C   

 

三月份的夢工作記錄數個夢中有看到光或有光灑在我臉上:

2006/03/13 11:10AM Lucid dream. (節錄)

覺得一股光線照在我的睫毛上,看到天上一束直直的光線下來,覺得怪,哪有光線會長這樣,直直一條從天上射在我臉上?我來回移動我的臉,同時觀察旁人有沒有注意到我臉上有光。

2006/03/19 10:40AM Ordinary dream. (節錄)

我坐在沙發上,小表哥在我斜對角,我老是覺得他那裡有光照著我,好亮的光啊!看了他座位下又沒有,但卻覺得是相當刺眼的光。後來我就趴在地上看我的沙發下面,是有兩個箱子有點燈,不過像 5W 小燈泡的光而已,用手去摸,有感應,「啊,好熱!」 

2006/03/30 09:35AM Lucid dream. (節錄)

在一個很大的場景,有人在質詢報告。我坐在座位上沒精打采的,穿著粉色上衣淺藍色牛仔褲,我感覺我下方有光透上來,所以我在想他們會看到我臉上有光芒嗎?

2006/03/30 11:15AM Image.

視像:明亮而呈格子狀,像小方格玻璃但有點皺,不是很均勻的亮,我想我是開始看到亮光了。

關於靈性上的體驗,以「看見光的現象」 (luminous phenomena) 為例,無論是「無可言喻的上帝的榮光」還是「一道閃光帶來一種巨大的平安」《宗教經驗之種種》pp. 310-311.,均涉及心智上的判斷及事後的詮釋,所謂事後指的是「回憶」,巫士唐望認為我們對世界的經驗總是那個經驗的回憶,此包含夢境與出神狀態的回憶,他說:「因為要經驗這個世界,巫士必須和其他人一樣去回憶他剛才的行動,剛才所看見的、所經驗到的。」《力量的傳奇》p. 69. 肯恩•威爾伯也曾舉「體驗到自己的內在明光」的例子說明:

這種體驗本身的確是直接的、當下的,你甚至還會跟這明光合而為一。但接著你會從這種狀態出來,開始想談這件事,這時你就必須詮釋這種奧秘體驗是什麼。這道明光到底是什麼東西?是耶穌基督嗎?是佛性嗎?是原型?天使?外星人的幽浮?還是腦筋錯亂?

不管是哪一種,你都必須詮釋!如果你判斷那的確是真實的靈性體驗,那麼它屬於何種類型?這個問題絕非次要或不重要,絕不是在理論上吹毛求疵,也不是純學術問題。絕對不是。你對這種經驗做什麼樣的詮釋,決定你將如何和別人探討這道明光,如何與世人分享這種體驗,如何納入你的自我系統,甚至決定了你以後跟這道明光有什麼樣的關係!

Ken Wilber, A Brief History of Everything, 《萬法簡史》pp. 155-156.

已不具肉身的高靈 (oversoul) 賽斯一向強調「所有真正的知識必須被直接體證」《夢與意識投射》p. 195. 他說:「要研究實相的本質,只有藉調查在所有覺察層面對該實相的直接體驗:在作夢狀態下、在出體的狀態下及在醒時狀態下,實相所顯現出來的模樣。」p. 201. 這種覺察經驗唯有透過自己親證,才具有真正知識的效力。特別是夢的研究,賽斯還說:「對那些不肯研究他們自己的夢的科學家們而言,他們無法在一個實驗室裡捕獲夢。」《夢與意識投射》p. 201. 對經驗論者而言,任何經驗均需出具體驗上的證據,然而廣義的「經驗」可以涵蓋感官體驗、心智體驗,以及靈性體驗,肯恩也強調任何涉及感官、心智、靈性三領域中之主張,必須以體驗 (experience) 為基礎《靈性復興》p. 242.

 

1. 感官經驗 (sensory experience) 針對感覺動作,由「肉身之眼」(經驗論) 看見,譬如所有表象的特徵、結構。

2. 心智經驗包括邏輯、數學、符號、現象、詮釋,由「心智之眼」(理性論) 看見,譬如思考、想像、演算。

3. 靈性經驗則體證神秘與心靈,由「默觀之眼」(神秘主義) 看見,譬如頓悟、入定、靈知。

 

肯恩•威爾伯認為:「這些認知模式中的體驗證據,都具有公信、共識的特質,因為,每一種認識模式都可以透過導師之助,進行教育與訓練。」《靈性復興》p. 242. 而真正知識的效力或「有效指令所產生的知識」(即藉由有效知識三準繩:指令/典範、領悟/訊息、證實/反駁),之所以稱得上是真知識 ,乃是因為典範會讓訊息浮現出來,而不是將它們杜撰出來」p. 250.

 

當我們意欲涉足心靈神秘領域,按照所謂典範作有系統的修練,威廉•詹姆斯指出對宗教體系而言,「印度教、佛教、伊斯蘭教和基督教,都曾經有系統地培養這種神秘意識。」《宗教經驗之種種》p. 475. 這種神秘證悟訓練,印度教稱瑜珈 (yoga)、吠陀學派與基督教的默觀法、道家靜功、神秘主義的冥想,「藉由這些方法充分克服較低層次本性的蒙昧之後,就進入『三摩地』(samadhi) 的狀態,並且直接見到本能或理性所不能知道的事實」p. 475.。詹姆斯也舉吠陀學派的見解說明:「吠陀學派認為人有可能不經過先前的訓練,而偶然地跌入超意識的狀態中,但這種意識並不純淨。他們對於純淨程度的檢驗是經驗性的:當一個人從三摩地的狀態出來,他們保證這個人是徹悟的。」p. 476. 像這種靈修「保證班」的“經驗值”,說明靈性層面的瑜珈、打坐、禪修經驗都是可以依循相同的過程複製,就如同科學一般,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肯恩稱靈性科學為「軟科學」(soft science) 的原故《萬法簡史》p. 16.

 

根據佛教經驗,修行者的禪定等級如下:

佛教認為禪定 (dhyana) 有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經由心靈對某一點的集中而獲得,它排除慾望,但不排除識別或判斷:它仍是理智的。在第二階段,理智的功能減少了,但合一的滿足感仍在。在第三階段,滿足感離開,淡漠、記憶與自我意識開始升起。在第四階段,淡漠、記憶與自我意識達到圓滿狀態。(記憶與自我意識在這裡指的不是低層次生活中我們熟悉的那些官能。) 他們還提到更高階段的凝神靜定── 一個空無的境界。冥想者在這裡說「絕對無所有」,然後就沉默了。接著他到達另一個境界,說:「既無觀念,也無無觀念。」又再度沉默。隨後他又到達另一個境界,說:「到達觀念與知覺的盡頭,我終於停下來了。」這似乎還不是涅槃,但卻是此生所能達到最接近涅槃的境界。 

William James, The Varieties of Religious Experiences, 《宗教經驗之種種:人性的探究》pp. 476-477.

肯恩•威爾伯使用「接通」(attunement)、「救贖」(atonement)、「合一」(at-onement) 三大階段來說明回歸法界 (Kosmos) 的過程《萬法簡史》p. 160.所以,一旦「接通」其他實相次元,無須懷疑經驗本身以及其真實性繼續拿「靈性明光經驗」來說明,肯恩認為:「就算這個明光體驗超越心智,語言文字難以形容,你仍然是個複合體,而不是只有靈性層次。在心智上你必須詮釋、說明、釐清其中的意義。今天有許多人都有這種非凡的直觀體驗,卻因無法恰如其份的解讀,下一步的轉化便隨之流產。」pp. 156-157.。這裡強調的是靈性修練各階段認證的重要性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例如近日印度法王發函檢舉,來台出書、出唱片的「時尚活佛」盛噶仁波切尚未完成修行與閉關,應該繼續回到西藏完成修行)而非人云亦云地繪聲繪影:彷彿好像可能是又不太確定,要不就是:「啊,沒什麼,也許是我自己亂想。」如肯恩自己所說「真知識必須對反證保持開放,否則只是教條的偽裝」《靈性復興》p. 251.

因此,不妨親身試試這些靜坐冥想的指令與典範,自己去實行琢磨這種認知工具,直到你的覺識開竅,學會區辨靈性訊息那驚人微妙的現象,然後,跟已經修證過的人一起檢查你的心得,就像數學家,會跟已經完成相關演算指令的人,檢查他們內部的論證一樣,你可以用這種方法證實或否證你的成果。在驗證這種超驗訊息的時候,靈性是否存在,就會變得明晰無比,至少,會跟肉身之眼看岩石、心智之眼看幾何學一樣,明明白白。

Ken Wilber, The Marriage of Sense and Soul: Integrating Science and Religion, 《靈性復興:科學與宗教的整合道路》pp. 246-247.

這也是我自己三年來一直在做的:去搞清楚到底在自己身上發生了什麼事,然後才能在這條靈性道途上保持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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